• 负责人潘春洪
    • 电话0745-2210282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 检查局机关、市直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 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 协助派驻纪检组审查局机关及市直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5. 负责监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6. 受理对局机关及市直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 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作风建设工作,重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8. 依据有关规定,对局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9. 完成局党委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人李峪鋮
    • 电话0745-2711491
    和协调学校团队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评选表彰团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负责人杨立群
    • 电话0745-2715110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

    2.增进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之间及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本单位群众工作;

    3.加强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