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4-01008
怀政办发〔2024〕29号
中国体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体彩网:《中国体彩网: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各单位:
《中国体彩网: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国体彩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日
中国体彩网: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积极抢抓国、省大力发展竹产业的重要机遇,做强竹产业示范主体,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扎实推进全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体彩网:范围内从事笋竹种植、加工、销售、生产性服务及科研推广、竹旅融合的独立法人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
二、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2025年—2028年,每年设立1亿元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其中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靖州县、会同县各出资2000万元,洪江市出资1000万元,洪江区出资600万元,通道县、溆浦县各出资700万元。引导资金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重点扶持笋竹加工企业、竹林资源培育、竹林路网建设、怀化竹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产业市场拓展和竹文化旅游等方面。
(二)产业基础扶持
1.保障笋竹初级加工设施用地。修筑笋竹初加工设施所占用林地,参照国家规定的贮存木材设施占用林地规模指标办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超出标准需占用林地的品种选育引进和育种繁育,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有关规定将笋竹初加工设施占用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2.支持竹林灌溉和竹林生产机械设施建设。推广使用竹林喷灌、水肥一体化、竹林生产机械化等技术,将符合条件的竹林灌溉、竹林抚育、竹笋采挖、竹材采伐运输、笋竹初加工等生产机械设施纳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范围,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3.支持品种选育引进和育种繁育。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竹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发,支持选育和引进一批符合我市竹产业发展的优良竹种。支持建设竹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2025年—2028年,每年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20万元。竹品种选育和引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审(认)定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审(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审(认)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开展竹林扩面提质行动。鼓励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以低产低效林改造为主、以人工新造为辅的竹林扩面提质行动。对符合条件的竹林扩面提质项目,优先纳入各级预算内资金和财政专项等营造林类工程项目予以支持。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助不低于200元,人工新造林每亩补助不低于400元,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5.支持高标准基地建设。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且为市级以上高标准基地的竹林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年筛选20个基地,连续筛选4年。其中,低产低效竹林高标准改造基地,每个基地奖补20万元;竹林新造高标准基地、笋用林高标准基地、竹林下经济高标准基地,每个基地奖补30万元。
6.支持竹林路网建设。因地制宜将竹林道及其相关农村道路连接线纳入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森林防火林道等道路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养护,在相关重大投资、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2025年—2028年,每年筛选市级竹林道高标准路300公里,每公里奖补1万元。
(三)产业人才扶持
7.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市县两级建立竹产业企业用工快速响应机制,全面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8.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建立竹产业紧密型技能人才联络体系,推行“四单”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落实各类培训政策性补贴;其中,对新型学徒制培养中级工、高级工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人、8000元/人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可根据企业需求,承担企业员工的培训。
9.落实稳岗就业补贴。对当年企业自行招用员工、稳岗3个月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800元/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失业人员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10.落实创业贷款扶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在职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按照规定最高可获得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11.支持企业人才引进。企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可申报“五溪计划”,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经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和市级园区急需紧缺人才,其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惠性幼儿园,按其意愿安排,由就读学校(幼儿园)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
(四)出口贸易扶持
12.落实物流补贴。支持笋竹产品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拓展海外市场,并享受怀化国际陆港相关物流优惠政策,具体参照《怀化国际陆港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五)产业融资扶持
13.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由产业园区提供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银行向符合“潇湘财银贷”申请条件的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银行及保险机构以林权抵押为重点开发“竹林贷”“竹林险”等金融、政策性保险产品,支持竹产业扩大融资。鼓励其他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税e贷”及通过供应链金融方式融资等融资服务,具体按商业银行相关政策执行。
14.加大产融合作支持力度。支持政府平台资金、国企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竹产业。对有前瞻性技术和未来市场的项目提供有梯度的创业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和天使基金,形成“引进项目—项目落地—股权扩大或者退出”的产业发展模式。发挥怀化“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优势,组织企业参加产融合作全国性路演,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强化产业金融支持,丰富信贷产品,发展普惠金融、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行动。
(六)企业培育扶持
15.扶持企业入规。鼓励企业入规,分3年对新入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补。
16.提升服务效能。对竹产业项目立项设置绿色通道,依法对适用容缺办理的立项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重点意向招引项目由产业链招商专班负责,定期回访、定点跟踪,加快转化成签约项目。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或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市级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协同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政策兑现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效能。
17.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园区检查报备制,市县有关单位未向园区管委会优化办报备不得入企开展检查、评价、调研等活动。对符合“企业家绿卡”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园区管委会初审后,实行即报即批,可以享受子女入学、就医就诊、本地旅游、候机乘车、法律服务、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七)科技创新扶持
18.打造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有研发平台的企业,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及资金配置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普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9.提升创新能力。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申报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在此基础上,按认定年度研发经费(以税务部门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准)新增部分的10%进行补贴,合计最高补贴30万元。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及资金配置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项目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八)品牌建设扶持
20.鼓励设计创新。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院校合作开展设计外包、定制设计等业务的,按当年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21.提升产品质量。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22.奖励参与标准制定。对主导制、修订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奖励30万元/项;主导制、修订省级标准的,奖励20万元/项;主导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奖励10万元/项。
23.支持品牌宣传。打造“雪峰竹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年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0万元支持品牌建设和宣传。
24.扶持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品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项目费用按不超过70%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5万元;对认定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品牌、同一产品荣获同一层次的奖励只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25.落实参展补贴。对企业为开拓海外市场以参展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或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以采购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国际性采购且签订采购合同的,对发生的实际人员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参加国家层面展会的,给予展位费、特装费、运输费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参会人员按1000元/次/人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支持不超过3人。
支持竹产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行业自治管理作用,每年给予中国体彩网:竹产业协会经费补助不少于30万元,用于举办竹产业论坛、节会展览、业务培训、产业宣传等。县市区财政每年给予县级竹产业协会一定经费补助。
(九)销售拓展扶持
26.支持“以竹代塑”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竹家具、竹地板、竹建材、竹制办公品等竹制品;员工食堂广泛使用笋食材、笋食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做竹产品、竹文化、竹风景的消费引领者、宣传推广者。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交通运输、市政、水利等工程项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等指标前提下,鼓励使用竹缠绕材料、竹基复合材料、竹结构和竹质建材等“代木、代塑、代钢”竹产品。
27.支持发展电商。支持外贸型生产企业建设完善境外分支机构、展示销售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融资和风控体系等国际营销体系,对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十)竹旅融合扶持
28.积极推进竹旅融合。对主营竹文旅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政策通过评审或获得奖项的给予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五星级、四星级的乡村旅游区(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经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在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附则
1.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业或本政策未列的特殊事项,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支持。本政策与本市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高且不重复原则执行。
2.单个主体同时符合多个项目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奖励。
3.本政策中各类补贴、奖励及其他财政支出由受益财政负担。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共同承担的奖补资金项目,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按比例分担,已有政策的按现行政策执行,本政策新增项目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按“三七”比例执行。
4.奖补资金申报、认定、审核、审批、监督、拨付等程序及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5.存在恶意欠缴税款、拖欠货款和职工工资及发生较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当年不得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将采取停止拨款、全额追回已取得奖励资金、取消申请资格、纳入诚信记录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