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国体彩网: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免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适用条件 |
处理结果 |
1 |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 |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 |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二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4 |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5 |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6 |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7 |
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8 |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9 |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0 |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1 |
乘坐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2 |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3 |
乘车人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4 |
在道路上骑两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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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5 |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初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6 |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7 |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以上不足25公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8 |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19 |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0 |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1 |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2 |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3 |
在道路上骑独轮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4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5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6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7 |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8 |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29 |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0 |
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1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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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2 |
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3 |
机件不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4 |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5 |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6 |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7 |
挂车机件不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8 |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39 |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40 |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41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42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43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处罚 |
注:免罚清单事项包括不予处罚和可以不予处罚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