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4年 3 月2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H202403260001 |
3月22日反映的“鹤城区盈口乡湖天桥村矛平路44~45号路段的烂尾楼一楼100多米的门面门口堆满了生活垃圾。”一事,督察组已公示并受理,但垃圾仍未处理,要求尽快处理此处的垃圾。 |
鹤城区 |
土壤 |
3月23日鹤城区在接到该处垃圾堆放产生臭味问题交办后,自3月24日起,已组织人员对该烂尾楼一楼门面堆积垃圾及周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将污水抽干,路面已全部用砂石铺平,并树立严禁乱倒垃圾的警示牌。截至3月27日,该交办件已完成整改并上报办结资料。 |
属实 |
处理情况:3月27日,鹤城区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 整改情况:该烂尾楼一楼周边垃圾已经按照整改要求清理到位。 |
无 |
2 |
D2HH202403260003 |
沅陵县太常乡白羊坪村梅冲组天宁中学在2023年四月份违法占用梅冲组四亩多地进行建设学校,施工过程中造成当地天泉水浑浊。曾向当地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投诉未果。 |
沅陵县 |
水 |
沅陵县教育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太常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照交办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调查。转办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天宁高级中学位于沅陵镇立新村和白羊坪村两村交界处,共征收集体土地124.78亩。其中,立新村105.685亩,涉及佰陵桥组、候家淇组两个村民小组;白羊坪村 19.095亩,涉及廖家组、瞿家组、梅冲组三个村民小组。经县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天宁高级中学建设严格按照征地红线进行施工,并未违法占用梅冲组集体土地。天宁高级中学征收范围外原有泉水一处,前期因学校场地建设施工对该泉水水源确有一定影响,但并没有污水外流现象。通过调查询问,该泉水水源因梅冲组等周边村组饮用水均改为自来水而荒弃多年,且该泉水水源点距学校约100米,距梅冲组当地村民生活区域直线约500米,近些年已没有村民在此取水饮用。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督促天宁中学及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防止施工废水及扬尘污染发生;2.举一反三,对周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
无 |
3 |
D2HH202403260005 |
会同县地灵乡路共溪旁有两个养殖场(约为几百头猪)的养殖废水和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路共溪,导致路共溪、地灵河受到污染,散发臭味,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会同县 |
水,大气 |
经会同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1.会同县地灵乡路共溪旁两个养殖场为“贵州省地湖乡湘辉养殖场”和“天柱县地湖乡军兴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2.两个养殖场都有粪污处理设施,但都不完善,且有时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养殖废水和粪便排入路共溪,导致路共溪、地灵河受到污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属实 |
处理情况:两家养殖场均属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管辖。2024年3月21日,地湖乡人民政府对两家养殖场下达了限期20日内完成整改的整改通知。 整改情况: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人民政府正督促两个养殖场就相关污染问题进行整改。 |
无 |
4 |
D2HH202403260006 |
洪江市沙湾乡的集市上有两家铁匠铺,打铁过程中产生浓烟和粉尘,气味刺鼻,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洪江市 |
大气 |
2024年3月27日,接件后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组织洪江市沙湾乡人民政府到唐某某铁匠铺和向某某铁匠铺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2024年3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沙湾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唐某某哦铁匠铺和向某某铁匠铺现场进行核实,收集相关证照。2.要求唐某某铁匠铺改进燃料使用含硫量低的无烟煤、窗户安装纱网、烟囱加高超过周边房屋屋顶。3.要求向某某铁匠铺改进燃料使用含硫量低的无烟煤、窗户安装纱网、对破损烟囱进行修补。 整改情况:1.要求唐某某铁匠铺在2024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2.要求向某某铁匠铺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整改;3.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加强监管,督促两家铁匠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无 |
5 |
D2HH202403260007 |
麻阳县兰村乡垅田村四组张某占用22亩基本农田用于开发农家乐、修建篮球场等,要求恢复基本农田。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2014年9月28日,张治荣等村民与张彬签订农田租赁协议,将兰村乡垅田村楠木溪地段土地以租赁方式,按20元/亩租赁30年给张彬自主进行种植、经营。2016年2月3日,张彬通过工商注册登记成立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6月4日,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通过发改备案。2022年,将该项目纳入了村庄和产业布局规划。2024年3月29日,通过现场调查,套合比对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9日,经与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交换意见,当事人主动承认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存在违法用地事实,承诺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善农用地转用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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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6 |
X2HH202403260014 |
1、鹤城区万达广场南门烧烤一条街、步步高广场、商贸城一条街、新天地到大润发一条街等烧烤摊多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刘塘路旁、太平溪大桥旁、失眠夜宵城将排烟管接入下水道。3、河西德天农贸市场的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将油烟净化设施废弃。4、鹤城区有些餐饮店铺的环保设施的容量与排放量不匹配,渗漏油烟严重;有些餐饮店铺的环保设施因没有及时清洗,已丧失净化功能,或是过了使用年限丧失净化功能后未及时更换新设备。5、鹤城区多家店铺已售出或正在销售假冒伪劣的油烟净化设备。如:河西机电市场5栋B面11-12号门路、河西机电市场12栋B面20-21号门店、河西机电市场15栋B面10-11号门店、河西机电市场4栋A面18-19号门店、河西天庆商贸城一栋大门口门店、陆港大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口湘粤厨具店、舞水路216-236-251门店、舞水路346-411门店、陆港28号门店。 |
鹤城区 |
大气 |
经鹤城区相关部门现场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河西德天农贸市场内有2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效果不明显,2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正常使用。2.关于销售假冒伪劣的油烟净化设备的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对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门店,已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餐饮门店,责令其按环保要求立行立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反弹。2.关于销售假冒伪劣环保设施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抽查监管力度,在保护合法商家正当权益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破坏市场良性竞争的行为。 |
无 |
7 |
X2HH202403260015 |
鹤城区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鹤城区 |
其他污染 |
3月27日,鹤城区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经初步调查,发现工业园区外各类小作坊存在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问题,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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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处理情况:1.精心安排部署。该交办件反映的问题涉及行业广、数量多、处理难度大,鹤城区制订了《关于开展鹤城区小作坊废气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及阶段任务等;2.组织摸底排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对鹤城区城市建成区涉及废气产生、排放的汽修、家具、榨油、棉絮加工、油漆喷涂的小作坊开展摸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整改情况:1.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按照相关职责进行交办整改;2.协同配合开展整治。按照部门职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三管三必须”相结合的原则,整改责任单位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协同推进整改工作。问题整治阶段,执法部门要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整改工作;3.建立长效机制。对照排查、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总结,补齐短板,加强监管,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一岗双责”职责,不断夯实整改成效,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该交办件正办理中。 |
暂无 |
8 |
X2HH202403260016 |
辰溪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辰溪县 |
其他污染 |
经辰溪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1.全县共有汽修企业15家,从事油漆喷涂作业的7家汽修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2.全县棉絮加工行业均为家庭小作坊,大部分棉花加工设备都安装有尾气收集设备(布袋)对“弹棉花”过程中产生的絮尘进行收集。3.全县家具行业只有小部分是规模企业,基本上处于停业状态,正常经营的一些家庭式小作坊也只是进行简单的家具加工和表面刷漆。4.全县的榨油坊均为家庭式小作坊,对于作业中产生的废气,一般采用管道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或无组织排放。5.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棉絮加工和涂喷油漆小作坊均没有相对应的行业类别;榨油坊采用的是简单物理压榨工艺,且规模较小,均不符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条件,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对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做硬性要求。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做好全县汽修行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做好源头管理,积极引导小作坊合理选址,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无 |
9 |
X2HH202403260017 |
沅陵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沅陵县 |
其他污染 |
2024年3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凉水井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业园区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凉水井镇工业新区村杨家湾组有1家榨油坊,该榨油坊为自家用,偶尔帮附近居民榨油,不对外经营,平时基本关门。2.凉水井镇工业新村肖家组有1家补胎换胎厂(前进轮胎),该厂无喷漆等涉气工艺。3.增辉物流园外有1家华阳汽修厂,该厂只对汽车进行机械修配,无喷漆等涉气工艺。4.高速路口收费站有1家补胎换胎厂(玛吉斯轮胎),该厂无喷漆等涉气工艺。5.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涂喷油漆小作坊没有相对应的行业类别;榨油坊采用的是简单物理压榨工艺,且规模较小,均不符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条件,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对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做硬性要求。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园区外散乱涉废气排放小作坊的管理,规范作业,防止污染。 |
无 |
10 |
X2HH202403260018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 |
其他污染 |
经靖州县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汽修行业、”问题不属实;反映“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不属实;反映“家具行业”问题部分属实,1家制作楼梯扶手的手工作坊(建香手工作坊)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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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责成建香手工作坊立即进行整改,增加废气收集处置装置。 整改情况:建香手工作坊正在开展全面整改,预计4月30日前完成。 |
无 |
11 |
X2HH202403260019 |
会同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会同县 |
其他污染 |
经会同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会同县工业园区外有汽修行业12家(含一、二类)、家具行业16家、棉絮加工行业24家、榨油坊71家、喷涂油漆行业0家。除5家带喷漆工序的汽修厂建设了烤漆房并配套安装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外,其它小作坊均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棉絮加工和涂喷油漆小作坊均没有相对应的行业类别;会同县内的汽修小作坊营业面积均低于5000㎡,家具小作坊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均在10吨以下,榨油坊采用的是简单物理压榨工艺,且规模都较小,均不符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条件,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县内以上五个行业均缺乏强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依据,因此未强制要求上述行业小作坊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加大对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要求经营者合理安排加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12 |
X2HH202403260020 |
洪江管理区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洪江管理区 |
其他污染 |
经洪江区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1.洪江区有汽修行业4家,其中3家涉及喷涂工艺,已全部安装废气处理设施;2.洪江区有家具行业5家,仅涉及组装和销售;3.洪江区有棉絮加工行业7家,无废气处理设施,但棉絮加工行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且近几年来未接到有关棉絮加工行业的信访投诉件;4.有榨油坊共6家,无废气处理设施,但6家榨油坊均采用一体式小型榨油机进行冷榨加工,无炒籽、蒸煮工艺,且近几年来未接到有关榨油坊的信访投诉件;5.洪江区无喷涂油漆行业。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加大对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要求经营者合理安排加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13 |
X2HH202403260021 |
芷江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其他污染 |
2024年3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芷江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内18个乡镇人民政府对交办件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经查,县内共有汽修企业114家,工艺家具作坊28家、棉絮加工作坊31家、榨油坊84家、喷涂油漆作坊12家。其中,15家汽修行业设有喷漆房,涉及废气排放,喷漆房均自带废气处理设施,但与环保相关要求有一定的差距;10家工艺家具加工行业存在简单喷漆作业,有机漆用量极少,年油漆用量均在10吨以下;12家喷涂油漆行业(门窗和不锈钢加工行业)均为外购来料加工,只有分割、焊接和组装工序,无喷涂工序,无需安装废气处理设施;31家棉絮加工作坊、84家榨油坊均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棉絮加工和涂喷油器小作坊均没有相对应的行业类别,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芷江县内的汽修小作坊营业面积均低于5000㎡,家具小作坊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均在10吨以下,榨油坊采用的是简单压榨工艺,均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芷江县内上述五个行业均缺乏强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依据。 3月28日,执法人员针对举报问题,对县内82家榨油坊、31家棉絮加工作坊附近居民共120人开展了调查询问,均反映榨油坊和棉絮加工作坊对周边居民影响轻微或没有影响,对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做强制要求。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加大对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要求经营者合理安排加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14 |
X2HH202403260022 |
新晃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其他污染 |
2024年3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交办件反映涉及的小作坊是否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经查,带喷漆工序的7家2类汽修厂都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他行业小作坊均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该信访件反映的以上五个行业均缺乏强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法律依据,历年来我县也未收到以上五个行业小作坊关于废气扰民的投诉。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加强对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同时要求经营者合理安排加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15 |
X2HH202403260023 |
溆浦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溆浦县 |
其他 污染 |
2024年3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溆浦县交通管理局、溆浦县市监局及县内25个乡镇人民政府对交办件反映的小作坊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情况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累计排查带喷漆工序的汽修企业56家、带有喷漆工艺家具作坊6家、棉絮加工作坊18家、 榨油坊113家,未发现有喷涂油漆作坊(汽修、家具作坊喷漆除外)。其中,带喷漆工序的汽修店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有8家;带喷漆工序的家具作坊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有6家;18家棉絮加工作坊、112家榨油坊均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时,对县内6家榨油坊、3家棉絮加工作坊附近居民共10人开展了调查询问,均反映榨油坊和棉絮加工作坊对周边居民影响轻微或没有影响,没有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必要。查阅历年来的信访投诉记录,一直没有接到关于榨油坊和棉絮加工作坊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的投诉记录。 |
属实 |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已对县内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8家汽修店和6家家具作坊分别下达了《污染源监管现场检查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喷漆作业,于2024年4月28日前完成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安装和调试,逾期未完成安装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整改情况:县内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8家汽修店和6家家具作坊正在按要求开展整改。 |
无 |
16 |
X2HH202403260024 |
通道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其他 污染 |
经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调查核实,通道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带喷漆工序的汽修企业共29家,带有喷漆工艺家具作坊共12家,棉絮加工作坊共14家,榨油坊共20家,喷涂油漆作坊0家。其中,带喷漆工序的汽修店中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7家,其余均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对所涉及的五类行业所有作坊从业人员进行了环保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其操作程序,防止污染环境。 |
无 |
17 |
X2HH202403260025 |
中方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中方县 |
其他 污染 |
经中方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中方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 3月27日,中方县生环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中方县小作坊废气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副县长田华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三个联合排查工作组。目前,已经完成了部分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形成整治清单后依法依规全面推进整改。 |
无 |
18 |
X2HH202403260026 |
麻阳县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其他 污染 |
2024年3月28日-3月30日,县整改工作专班共组织8批25人次,对全县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29家小作坊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汽修6家,榨油坊13家,棉絮加工9家,油漆喷涂1家,无喷漆工序的家具厂。排查的汽修厂均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其他三类缺乏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法律依据。该信访件反映的棉絮加工行业和榨油坊均缺乏强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法律依据,且近几年来我县未收到棉絮加工行业和榨油坊关于废气扰民的投诉。 同时,1.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棉絮加工和涂喷油器小作坊均没有相对应的行业类别,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榨油坊均采用一体式小型榨油机进行加工,无炒制、蒸煮工艺,均不符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属于环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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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对所涉及的行业所有作坊从业人员进行了环保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其操作程序,防止污染环境。 |
无 |
19 |
X2HH202403260027 |
洪江市工业园区外的其他小作坊(包括汽修行业、家具行业、棉絮加工行业、榨油坊、喷涂油漆行业等)基本上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洪江市 |
其他 污染 |
2024年3月27日,接到交办件后,市配合督察协调联络组立即召集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洪江市市场监管局、黔城镇政府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经现场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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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2024年3月28日,洪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洪江市小作坊废气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副市长周雄伟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洪江市市场监管局、黔城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的整治范围、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分工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2.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洪江市市场监管局、黔城镇政府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安排部署现场摸底排查有关工作。 整改情况:1.对整治范围内涉及废气产生、排放的汽修、家具、榨油、棉絮加工、油漆喷涂的小作坊开展全面摸底排查;2.对摸底排查情况梳理分类,确定整治问题清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确保整治成效;3.建立长效机制,对照排查、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总结,补齐短板,加强监管,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一岗双责”职责,不断夯实整改成效,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