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诉X银行查询其父遗留存款不全案

发布时间:2016-04-20 09:43信息来源:中国体彩网:政府门户网站
 

案情简介

20163月,A先生向中国体彩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某分中心投诉称:20152月,A先生与其父后妻发生财产继承纠纷,某县人民法院对此纠纷案作出了裁决与调解,出具了协助查询书和调解书。20155月,A先生持查询通知书到某县X银行查询到其故父美元存款3000元,但A先生说尚还有500美元存款没有落实,要求X银行查询其故父所有存款。X银行拒绝查询。遂A先生向保护中心投诉。

处理过程

怀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某分中心及时按规定将投诉转交X银行某县支行办理。该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询问办理查询当事人情况,核实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和调解书所要求的内容,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仅要求X行协助查询A先生故父在本行存款3000元,没有涉及查询500美元事宜。二是向客户A先生阐明办理此例查询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告知其办理相关查询业务必须出具法律文书附件材料,才能进入查询程序办理业务。三是积极向上级分行反映类似涉及遗产继承纠纷业务办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建议当事人A先生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后续相关业务。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案例中,X银行某县支行工作人员,在办理查询业务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程序规范,联系投诉人及时,处理回复到位。

案例启示

一是维护个人权益,法律是最好的武器。但对维权诉求要考虑全面,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才能顺利合规合法完成相关服务意愿。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知金融相关法规,金融维权方能达到意愿。A先生在维权中,向法院提供的维权诉求要素不全,考虑不周,从而导致其个人意愿不完满和金融部门操作望规止步。二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要把法律法规贯穿于服务之中。即明确法律责任,又做到热情服务,以提高金融部门和社会民众整体维权水平。